发布时间:2007-03-01   浏览次数:173

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0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重点建设实验室研究工作的意见,本着开放、流动、竞争和交流的原则,经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同意,提出2007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申请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领域的研究课题。

一、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结合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07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本年度重点支持如下方向的研究课题。

1.自组织网络的安全与优化;

2.数字信息保护与认证;

3.编码理论与密码技术;

4.网络安全隐患的智能检测

二、课题申请须知:

1.申报者应根据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关于开放课题选题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

2.与上述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可在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网页下载或直接向本实验室索取申请书,填写后寄送本室,由学术委员会审批获准后,可得到实验室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3.进入重点建设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至二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4.获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专家、学者,一律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由本实验室提供经费的研究成果为本室与客座研究人员原单位共享。

5.课题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详见《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条例》

三、申报时间

自本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发布之日起,200731日前将申请书报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可先发送电子邮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许力电子邮件 xuli@fjnu.edu.cn电话:0591-83533783

林惠君电子邮件 lhj@fjnu.edu.cn电话:0591-87362775

通信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许力 林惠君

附件1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条例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表格


附件1

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条例(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融入国际前沿,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正朝着建设开放型、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的目标前进。实验室将充分发挥在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领域研究上的优势,为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创造条件以促进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的发展。

第二条  开放课题基金面向国内外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通过部分资助、合作科研、提供仪器使用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第三条  开放课题基金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的课题提供资助。

二、资助范围和资助领域

第四条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项目:

1.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方法研究课题;

2.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第五条 开放课题应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第六条 开放课题基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两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三、开放基金申请条件

第七条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若为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者,应另提交2位教授级学者的推荐书;

2.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

第八条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第九条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四、申报程序

第十条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课题申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第十一条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2份。

第十二条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101日至1031日,特殊情况可提请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申报。

五、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开放课题基金申请的审批机构。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及综合条件,决定是否给以资助及资助额度。

第十五条  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将在一个月内通知项目负责人,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凭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实验室行政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受理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2.不符合资助范围。

六、课题管理

第十七条开放课题起止时间一般为二年(以获准资助项目的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经费的使用和成果的提交。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实验室指派若干本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第十九条学术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

1. 责成项目合作者与课题申请人签订合同;

2. 核定课题资助经费;

3. 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

4. 课题验收;

5. 向学术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第二十条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客座人员每年向学术委员会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如第一次为优良中,继续资助;连续两次为优者,加大资助力度,连续两次为中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者,缓拨项目经费。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结束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课题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简要说明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建议。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第二十二条  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  访问学者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访问学者所在单位与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实验室共享。发表的论文应署实验室名称。自带经费来本实验室研究的课题,研究成果属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成果上报或发表文章时,以注明或致谢形式说明得到本实验室的协助。对成绩突出的访问学者,实验室将用主任基金给予奖励。

七、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每个开放课题总经费一般为2万元人民币以内,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和学术活动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指定国际学术会议和重要学术刊物的发表费、调研费等)。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费分三次下拨,首次下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课题每进行一年,课题负责人应填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进展评审结果,决定下次经费下拨的时间和额度。

第二十六条  利用开放课题基金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及办公用品等归本实验室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转让。

第二十七条  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现行国家和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课题结束后,所余经费归入实验室主任基金。对节约经费又能较好完成课题计划者,实验室主任将在节余经费中给予一定的提成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的经费开支,实验室主任有权制止并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06920

附件2

福建省高校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

开放课题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最后学历或学位、

时间、授予单位

  

技术职称、

职务或身份

  

联系地址、邮码:

单位电话:家庭电话:手机:

传真:                       E-mail

申请人科研工作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绩,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论著(限列5篇):

  

  

  

  

  

  

  

申请课题名称:

课题介绍

一.课题背景和意义

  

  

  

  

  

  

  

  

  

  

  

  

二.目前工作进展,特色与创新,简要年度计划以及预期目标

  

  

  

  

  

  

  

  

  

  

  

  

  

  

  

三.拟在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内容、计划和要求

  

  

  

  

  

  

  

  

申请者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

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签章:实验室公章年月日









寄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邮码350007             电话:0591-87362775  13055539038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mail: xuli@fjnu.edu.cn

许 力林惠君                                                 lhj@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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